汕头达濠原告是十三家供货商被告是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被反映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被反映人:全国人大代表姜明(河南籍) 被反映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被反映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被反映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被反映人: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林燕芳法官 联系电话:0754-87396523 0754-87396535 反映请求; 一, 请求相关国家机关依法追究全国人大代表姜明(河南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徇私枉法不予执行的刑事责任; 二, 请求相关国家机关依法追究全国人大代表姜明(河南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法官徇私枉法不予执行的行政事责任; 三, 请求相关国家机关依法追究被反映人徇私枉法不予执行的责任,该行为已经给反映人等16家公司和个人造成2700万余元的损失以致反映人在物质上公司破产、生活困难、无家可归的严重后果,在精神上造成反映人公司员工精神抑郁、自杀、等严重的后果。 事实与理由 一、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干扰执行,执行款项不能发放。 反映人诉被反映人合同纠纷一案,从2007年开始诉讼至今已经9年。先后经一、二审和再审裁定反映人败诉,反映人再次起诉之后经一、二审和再审裁定反映人胜诉。 经被反映人申请抗诉,2016年10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105)一中民再终字第05018号《民事判决书》,维持(2012)一中民终字第8268号《民事判决书》。另案陈文清诉被反映人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9月12日作出(2015)民抗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提字第3297号《民事判决书》”。反映人查明,不能执行的原因已经消灭,不存在不能执行的情况。终审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二、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不让法院执行。 北京市京顺泽贸易公司执行一案,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点31日,《电话记录》中显示:“全国人大代表姜明在两会期间向最高法反映此案,并请了另一位全国政协委员联署”。作为人大代表不问青红皂白干涉司法活动。以致给反映人造成巨大的损失。 北京市金顺泽贸易公司执行一案,福田法院共计划扣859 8896元;陈文清执行一案,东城区人民法院共划扣976068.5元。东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给执行法官说陈文清的案款不能划拨,将此案转到汕头市濠江区法院执行,不然将执行案款到12月15日之前解冻。(根据法律规定是冻结期限是1年,到2017年10月17日到期)北京市高级法院的一个副院长给东城区法院院长直接打电话不让陈文清的案件在北京执行。 另外在大兴区法院一共八家,在北京市大兴区申请执行,大兴区法院执行局不予立案,让反映人到汕头市濠江区法院申请执行。按照法律规定反映人可以在大兴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大兴法院执行法官解释说:“高院一个副院长不让立案,并要求申请人去濠江区法院执行” 三、濠江区法院执行不作为,三年没有执行到一分钱。 申请人2013年在北京市大兴区申请执行,大兴区人民法院受到北京市高院副院长的指示违法将案件转到汕头市濠江区法院。申请人提供十多个账号,执行法官林燕芳一直说没有收到。后直接给她手机短息转给她。可是执行法官一直不予执行。反映人去濠江区法院过问此案,濠江区法院通知被申请人将申请人包围。法官命令我们赶快收拾东西走人。 2014年3月份,陈文清一案东城区法院法官靳欣(87895295)在北京市查询6000万左右。执行法官到濠江区当地执行,北京市高院的院长就通风报信所有账户被清空为零。 四、北京市二中院审监庭曹北芝法官受高院副院长私改开庭笔录,将反映人案件判决败诉。 在陈文清一案,反映人陈文清向曹北芝提供了一个《公证书》曹北芝没有写到判决书中导致陈文清再审败诉,陈文清找曹北芝时庭审笔录被修改(没有陈文清签字),庭审录像损坏。 反映人找到法官问明原因,被反映人的有“良知”的法官告诉我们是北京市高级法院的一个副院长“批条”交办,他们也没有办法。可是我们的“人民法官’对人民交办的事怎么交代?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把反映人害的公司破产、生活困难、无家可归、精神抑郁、为了这个事自杀的心都有! 综上所述,请尊敬的领导在百忙之中关心一下此事,请相关的国家机关对此事严处查办,因为此事关系着16家公司及上千名公司员工的生存问题。为了避免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和流血冲突的发生,本案中河北省献县和泊头两家(2009年执结);北京市通州区李文树(2016年执结)、吴先池(2010年执结)、大兴法院何彦军(2013年调解)案件已将执行完毕,剩余还有十家没有执行。被反映人的行为实在是在亵渎法律!视法律为儿戏!那法律为工具鱼肉百姓! 千名员工跪求呈上
反映人代表:
2016年11月 日 炜衡刑辩圈2022-03-14 13:37论及民事欺诈与诈骗罪之间的区分,笔者认为并不存在单一的区分标准,而是应当根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欺骗结果这三个方面加以界分:(一)欺骗内容民事欺诈和诈骗罪,虽然都具有欺骗性,但两种欺骗的内容是有所不同的。可以说,民事欺诈是个别事实或者局部事实的欺骗,而诈骗罪则是整体事实或者全部事实的欺骗。在考察民事欺诈和诈骗罪区分的时候,需要分析欺骗的具体内容。在司... 红星新闻 2024-04-24 22:274月23日,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作为拿到offer的应届生遭遇特斯拉毁约,补偿标准是一个月工资。4月24日,一名发帖学生告诉红星新闻,如今校招即将结束,自己只能重新找工作,目前没有好消息,新工作“只要专业对口愿意要我”就行。当日,特斯拉方面回应红星新闻记者称,不会就此事作出回应。▲网友评论截图有律师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违约行为应承...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1民初11767号原告:刘玉琴,女,1963年1月2日出生,汉族...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京0101民初11466号原告:江苏天马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海门...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京02民终763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路通捷货运有限公司,住所地... 案例刑事案件:1.2004年望京杀老师一案,我作为杀人犯罪嫌疑人王翕克的辩护律师,庭上的辩论得到其亲属朋友的好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京民申1007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徐某,女,1983年6... 原告是十三家供货商被告是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被反映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被反映人:全国人大代表姜... 案例二上诉人:龚国荣,女,1973年12月23日生,无业,汉族 现住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马连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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